《路易14》上(互和赤琴,有人发疯、场面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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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组织——哦、这是那群蠢了吧唧的侦探的叫法,他们自己其实没有统称,非要说的话、大概是“组织”。毕竟是一群今天称兄道弟明天就可能拿枪抵着对方脑门儿的反派,当然犯不着讲什么兄友弟恭两肋插刀的江湖义气。不然也不会连代号都取得如此随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什么酒鬼俱乐部。当然这不重要,有组织的好处是——他们真有一家酒吧,为了收集情报、也为了给那些“暂时没什么用但搞不好什么时候就有用了的废物们”一个去处。就在寸土寸金的银座一丁目上,划拉了几十方带地下室的小二层酒馆、每到暮色四合就亮起粉色和紫色的霓虹灯上演纸醉金迷。 酒精上头的人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包括说出一些自己清醒时死都不会说出口的秘密。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人生信条,Gin是那里的常客。虽然他一度想换了tasteme这个即便是在宇宙中心也实在有些骚气得过了头的店名,但毕竟不是他出的钱、而他绝不可能自掏腰包做贡献。——他已经为这个店牺牲的够多了。熟客都知道,Tasteme有个人比店名还惹眼的小老板、神出鬼没还脾气不好,但这些都不影响那一头银发配上身高腿长的黄金倒三角比例给人带来的视觉体验,要不是酒馆的保镖看着实在吓人、恐怕门槛早被几公里外的大学生妹妹们踏烂了。 最近小老板来得过分勤了些。 工厂死掉的喽啰们没给Gin带来什么困扰,虽然组织里其他人对他消失两天这点有所怀疑、但他回来的时候形容过于狼狈、看起来确实九死一生。所以他最近没什么活干,安心待在酒馆养伤。考虑到腿上那条长二十厘米的口子是自己划的、以及为了逼真他不得不撞断自己左胳膊,Gin偷